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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ompany
中国外资代表处
Foreign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China
中国外资代表处
Foreign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China
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企业进行境内联络等业务活动。
中国大陆设立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中国大陆代表处设立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办事处)只能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代表外国企业进行外国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的联络、产品推广、市场调研、技术交流等业务活动。
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多年中国大陆上海、深圳设立公司实务的工商经验,能为客户注意的 / 服务的不仅仅是基本的中国大陆注册外资代表处(或办事处)、公司、分公司,而是完整的从公司设立咨询、申请档制作、当地工商注册办理至后续会计服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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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大陆代表处(办事处)设立规范
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要求外国公司必须满足大陆公司申请条件如下:
- 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所在国/地区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
- 未曾有抵触中国法例的不良记录
- 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所在国/地区有良好商业活动的记录或证明
- 公司注册证书需要当地机关进行公证、中国大使馆认证、资信证明认证。(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港澳台公司没有年限要求,而且只需做文件公证即可。另外香港公司还要做律师公证)
二、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命名规则
国别+总公司的名称(中文)+【地区名】代表处(办事处)
(总公司名称一定是有限公司性质,以公司名为结尾最佳;商会,也可以注册但需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范例】:
- 北京XXXX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代表处。
- XXXX(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代表处。
三、中国大陆设立代表处特性及注意事项
中国大陆代表处另称为办事处,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不能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即不能签署商业合同、发出订单、签发发票、收款、持有存货等行为;而大陆代表处只能是配合总机构(即外国公司)从事中国市场的信息收集、联络、市场推广等非营业性的商业活动。
- 中国大陆代表处地址必须为真实地址,办公用房所需数据有:购房合同、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发票。
- 缴纳税款有:所得税和营业税(根据公司开销程度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
⊗公式如下:
a.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1-15%)*10%(利税率);
b.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经费支出/(1-15%)*10%利润*利率;
c. 营业税=经费支出/(1-15%)*税率。 - 在中国大陆代表机构的代表人数应当与其开展的业务活动相适应,代表机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一般不得超过4人。对目前代表人数已超过4人的代表机构,原则上只允许注销代表,不再允许新增代表。
四、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Q&A
Q1.在中国大陆设立代表处的功能为何?
A:设立中国大陆代表处主要是为了企业在诸如: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做市场的信息搜集及推广外,也可以作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当地的联络单位,当然设立代表处也必须依照中国大陆当地规范才可申请注册。
Q2.设立中国大陆代表处有什么需要限制的吗?
A:在中国大陆设立代表处需注意不能在当地有营业行为,不能收付款项,只会有支出;并且每年皆需办理展延,境外母公司的数据都需要重新认证。
Q3.在中国大陆设立的代表处能有营利行为吗?
A:中国大陆代表处是不可以有任何营利行为,故不可以开立发票,也不可以接受订单、存货、收款…等,所以原则上代表处只会有支出不会有收入。
Q4.设立中国大陆代表处需要缴什么税?
A:因为中国大陆代表处不能有营业行为,所以是以代表处的支出额作为核算标准,总得来说应纳税额大约是代表处支出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