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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Company

Set up foreign investment office

一、台湾外资办事处用途及功能

  • 外资企业公司来台设立据点,除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外,也可设立办事处。外商在台湾设立办事处,法源为公司法第386条,办事处在台做的法律动作是向经济部”报备”,不能做营业行为,外国公司若无意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营业,申请办事处登记。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在台湾从事签约、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查、研究业务活动为限。
  • 开立台湾办事处依据母公司类别可分侨外资办事处及陆资办事处,一般侨外资办事处对于母公司并无特别要求,惟如是陆资企业申请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除符合特别规定者外;其母公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立三年以上。
    二、最低实收资本额折合新台币六百万元以上。
    三、本公司所营事业应至少一项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方可申请。
  • 外资企业来台设立据点,除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外,也可设立办事处。
  • 外商在台设立办事处,法源为公司法第386条,办事处在台做的法律动作是向经济部”报备”,不能做营业行为,外国公司若无意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营业,申请办事处登记。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在台湾地区从事签约、报价、议价、投标、采购、市场调查、研究业务活动为限。
  • 台湾设立办事处依据母公司类别可分问侨外资办事处及陆资办事处,一般侨外资办事处对于母公司并无特别要求,惟如是陆资企业申请在台湾地区设立办事处,除符合特别规定者外;其母公司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设立三年以上。
  • 二、最低实收资本额折合新台币六百万元以上。
  • 三、本公司所营事业应至少一项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方可申请。

二、办事处有什么税负?

  • 外资设立营业据点,除了当地市场开发因素,「税」也该是个考量重点。办事处因不能从事业务行为,只有费用没有收入,自然没有课税问题。
  • 外国营利事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之联络处,为其总机构办理采购业务,如无对外营业,得免予办理营业登记。其国外总机构汇入之采购费用,不属营业税课征范围,并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三、台湾办事处的设立基本流程如下

办事处设立基本流程
  1. 公司名称预查:
    需先行确认公司名称是否被注册。
  2. 总公司文件验证:
    在成立台湾办事处前,总公司需要准备文件,这些文件需要经过验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总公司认许、办事处报备:
    在完成文件验证后,总公司需要正式批准在台湾成立办事处并报备相关机构。
  4. 审核及核准:
    审核单位会审查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进行现场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核发设立许可证明文件。
  5. 银行开户:
    注册完办事处后,总公司需要在当地的银行开设银行帐户,以便处理资金流动和税务报告等事务。
  6. 凭证申请:
    在完成银行开户后,办事处还需要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相应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
  7. 其他注册程序:
    根据办事处的特定业务性质,可能需要进行其他相关注册程序,例如劳保、健保、营业税等。

四、在台湾注册外资办事处需要以下文件

  1. 外国公司证明文件:
    应提供公司设立证明文件或登记证明文件,其中应包括公司名称、组织型态、资本额等资讯。
  2. 公司授权书:
    由外国公司授权在台湾注册办事处的授权书。
  3. 办事处负责人身分证明文件。
  4. 提供设立办事处申请书,应详述公司设立的目的、业务范围、等资料。
  5. 提供在台湾办事处的租约,作为申请文件之一。
  6. 提供公司章程。

五、外资办事处运作注意事项Q&A

Q1:请问申请在台办事处是否可以聘用员工支付薪资?
A:办事处是费用中心,可以由外国总公司汇入营运金、将营运金用来支付办事处开销薪资,是没问题的。

Q2:办事处在税务上有没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A:请注意几项事情:
1.不要用办事处的中文名称做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必须中英文并陈。
2.不要用办事处的台币帐户收取台币,那可能会被认为是收入而有漏报问题。

Q3:办事处可以做生意吗?
A:不可以。但是可以用来洽谈生意做业务开发,如洽谈完成后合约要以母公司签约,办事处不能代收任何货款,或代付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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