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豁免公司注销
海外豁免公司一般一年需做一次年度申报
海外豁免公司,如香港/新加坡公司,有别于传统完全免税免作帐的境外公司,但税务相较一般实体公司如中国/台湾公司低廉,若涉及当地营业或是资金往来,需要每年提交税务资料,或当地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来确立是否需要缴交当地的利得税(income tax)。
一、海外税务申报规定
- 海外豁免公司一般一年需做一次年度申报,由当地会计师出去报告并提交,如当年帐务不多,可选择由当地会计师做一次行做年度帐及出具年度审计,如有当地营业或是帐目较为繁多的,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帐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帐务资料,建议须每月由会计师作帐,以免年度审计出具延宕,产生罚款。
二、海外账务基本资料
申报基本资料
1. 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
2. 购销售票据: 发票、合同。 |
3. 成本票据: 发票、合同。 |
4. 费用票据: 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 |
5. 其它相关文件: 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 有) 、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 |
三、海外会计工作
会计应处理项目:
- 分类整理原始票据;核对银行往来帐;编制总分类帐,装订成册;
- 编制传票;
- 按年、按季或按月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 协助建立会计系统;
- 清理积帐;
- 提出合理税务方案,年终报税服务;
- 应对税局问题。
由于海外豁免公司税负相较低廉甚至可以取得豁免,帐务申报亦较为弹性便利,例如在发票要求上,不同于中国须税局发票,可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较于传统免税境外公司形象也更好,并可提供银行等相关单位财务报表,具备更高的税务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