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许可证
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中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一家一证的原则,按照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相关许可决定书,集中一起到最高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或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收回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备查。相关规定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多年工商经验专业办理各种中国许可资质证申请,有多项实质办证经验,从工商登记、(中国)许可资质证申请后续会计服务代理,汇佳国际提供中国公司注册一站式服务,并提供专业人员咨询,以让投资者能真正于当地营业为目标,并且能设身处地在当地的为客户留心关照各项工商事务,让投资者能放心投资,专注于业务市场开拓。
目录
-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型态
-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办文件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基本步骤
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型态
- 申请从事道路一般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 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 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
- 申请道路货物大型对象运输经营企业。
二、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流程
-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 提交文件。
-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 车辆基本条件: ①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②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要求。
- 驾驶人员条件: ①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③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四、申办文件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申请专用运输的,还须提供专用运输专用容器、设施、设备清单;申请大型对象运输的,还须提供超重型车组名称、装载能力及配套附件列表;
-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企业工商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及复印件;
- 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工商执照及复印件。
五、基本步骤驟
♦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 对符合条件的,应实时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运输管理事项受理通知书》。填写许可流程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
- 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运输管理事项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管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对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运输管理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第一步骤:档审查
-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审查岗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市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审查人员。
- 审查时限:4个工作日。
♦ 第二步骤:审批决定
- 审核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岗位及职责: ( a ) 审核岗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市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审定人员。 ( b ) 岗位职责 :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 审核时限:3个工作日。
♦ 第三步骤:结果告知
- 告知岗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市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受理人员。
- 时限:2工作日。
- 出具文书:《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详细说明:市运输管理局市区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告知人员根据审定意见。 ( a ) 对予以许可的,制作并《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b ) 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